(1)律师事务所与买卖双方签订《见证协议》。
(2)律师收取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当事人身份证明(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产权登记的收件收据或产权证(均需原件);买卖合同(原件)。
(3)买受人房款划到律师事务所提存账户。
(4)办理产权过户或/和抵押手续。
(5)通知买卖双方领证、领款。
(6)三方办理交接、领证、领款。
鲁公网安备 370828020003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