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

作者 张健 来源 法悟 浏览 发布时间 15/01/23

  (1)第一列:“参与主体”,即参与该法律事件的主体;

  (2)第二列:“发生的事件”,对应的时间已经发生的法律事件;

  (3)第三列:“价款及支付”,对应的时间发生的价款支付;

  (4)第四条:“标的物的变动”,对应的时间发生的标的物的物权变动情况;

  (5)第五条:“其他相关内容”,依据案件需要设置的其他内容。

  3.3将下列法律文书中记载的事实录入上述表格:

  (1)民事起诉状;

  (2)答辩状;

  (3)证据;

  (4)裁判文书。

  3.4对判决书中未认定的事实应当在表格中进行备注。

  3.5按“日期”的先后顺序对上述表格进行排序,使录入的所有内容均按日期的先后顺序排列。

  3.6对录入的案件事件进行甄别和筛选,确定需要披露的内容,然后制作时间线,以便于受众阅读。


  4.其他


  4.1利用Excel整理的证据和事实与最终提交法庭的并不完全相同,提交法庭的证据和陈述的事实以满足案件需要为条件。

  4.2团队各成员在使用本指引期间,应当注意收集各方反馈信息及执行效果,并不断总结经验,以便于对本指引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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