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举证、质证指引
(1)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2)确认是否有利害关系; (3)确认证人是否为知情人; (4)没有把握不轻易向证人发问; (5)对于单位向法庭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当审核该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存续,且证明材料中是否有该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的签章。 4.7对“鉴定意见”质证时应当注意: (1)应当重点分析鉴定结论中声明的适用条件和保留意见; (2)复核鉴定结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复核其逻辑结构; (3)如果请求鉴定人员出庭,原则上应当委托相关专业人员出庭参与质证。 4.8对“勘验笔录”质证时应当注意: (1)应当复核勘验笔录形成的参与人员及形成时间,判断是否存在逻辑漏洞; (2)应当用本案的其他证据或认定的无争议事实,复核勘验笔录中记录的内容,以复核实其客观性。
5.质证意见的制作与排版 5.1页面布局 5.1.1纸张采用A4,纵向设置; 5.1.2页边距采取普通模式,即上下均为2.54,左右均为3.18; 5.1.3首先将全文字体设置为中文宋体、西文Times New Roman,字号小四,行间距1.5倍,段间距为段前0、段后0。设置方法是全文选中,然后一一操作前述各设置选项; 5.1.4在上述状态下进行民事案件质证意见中各模块的排版; 5.1.5质证意见的内容包括: (1)案件信息; (2)标题; (3)质证意见的发表前提: (4)正文; (5)保留意见; (6)提交人信息。 5.2案件信息模块的排版 5.2.1案件信息内容为受理法院就该案配置的案号; 5.2.2案件信息设置为宋体小四号字黑体,行间距设置为1.5倍,段间距为段前0、段后0,居左设置(不退格)。 5.3标题模块的排版 5.3.1标题内容为:“(质证方)就(举证方)提交证据的”的“质证意见”。 5.3.2标题设置为两行,其中: (1)第一行:“(质证方)就(举证方)提交证据的”,宋体小四,段间距为段前0.5、段后0.5,居中设置; (2)第二行:“质证意见”设置为华文中宋加黑小二号字,段间距为段前0.5、段后1,居中设置。 5.4质证意见发表前提 5.4.1质证意见发表前提包括:“(受理法院全称):”+“在(举证方)能够提交其证据原件的前提下,(质证方)对(举证方)提交的证据发表如下质证意见:”; 5.4.2“(受理法院全称):”单独设置一行,字体为黑体小四,段间距为段前0.5、段后0.5,居左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