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
作者 小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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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5/02/02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附: 1.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联系电话 立案庭:010-67555787 刑事审判第一庭:010-67555108 刑事审判第二庭:010-67555209 刑事审判第三庭:010-67107864 刑事审判第四庭:010-67555409 刑事审判第五庭:010-67555509 审判监督庭:010-67555793 2.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邮政编码:100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