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民事/刑事案件】常用数据汇总
作者 小牧
来源 110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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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5/03/27
32.上诉或抗诉案件合议庭人数:审判员3—5人。 33.死刑复核案件合议庭人数:审判员3人。 34.一审公诉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受理后2个半月。 35.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受理后20日内。 36.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 37.二审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受理后2个半月。 38.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做出提审、再审决定后6个月。 39.死刑交付执行期限: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7日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