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应对道德难题

作者 姚晓丹 来源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浏览 发布时间 15/04/20

  作为司法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刑事辩护律师的存在历史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时期,时至今日,世界各国都已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刑事辩护制度。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活动都涉及众多具体法规和判例以及相关专业机构,因而,在现代司法体系中,刑事辩护职能多由具有专业知识、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来行使。但是公共舆论对刑事辩护律师的看法往往褒贬不一、充满矛盾。当律师为弱势群体代言时,如律师为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进行辩护时,毫无疑问他们会受到人们的赞扬,反之,会受到质疑和轻视,甚至有人会认为律师站在社会公义的对立面,只追求利益,无视道德良知。那么,刑事辩护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是否经常遭遇道德难题,又该如何应对呢?
 

  保障辩护权是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要求

  

  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埃德维热·吕德-安托万(Edwige Rude-Antoine)对记者表示,对于律师而言,辩护意味着要替那些受到批评或指控的人发声,运用专业知识来帮助他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并不代表律师对某种犯罪行为表示赞同,或者认为这种行为的后果并不严重。在诉讼活动中,律师要以保护“客户”的利益为原则,传达客户的观点和要求。律师需要代表客户参与法庭辩护,保证诉讼或审判能够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还应该协助确保最终的判罚得当。
 

  辩护权是一项受到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法国1789年颁布的《人权宣言》中的第9条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欧盟于20世纪50年代通过了《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Convention de sauvegarde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es Libertés fondamentales,又称《欧洲人权公约》),该公约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受到依法设立的独立与公正的法庭之公平与公开的审判”,并且明确表示“所有的刑事犯罪的被告人都具有下列最低限度的权利……由他本人或由他自己选择的辩护人协助为自己进行辩护,如果他无力支付聘请辩护人的费用,则为了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可予免费”。辩护权不仅受到各国国内法的保护,也得到了有关国际条约的确定,比如,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就通过第14条第3款规定,确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职业道德规范指引律师行为

  

  巴黎第一大学法学教授大卫·希洛斯坦(David Chilstein)认为,职业道德或许可以被定义为在从事某一项职业活动时,必须要履行的所有职责和义务的总和,是对行业内部人员有约束力的行为标准。具体到律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是与律师行业工会的习惯法相联系的,同时这些规则又受到了法律的重申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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