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应对道德难题

作者 姚晓丹 来源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浏览 发布时间 15/04/20

  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及整个社会都负有道德责任。这种责任固然是基于他和“客户”之间的协议而存在的,也是要为公共利益和社会生活服务的。因而,律师必须把握道德底线,充分发挥辩护职能,维护诉讼程序的正当性,这样不仅是为了维护其所代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在同样情况下,潜在的所有“客户”的权利,更加有利于维护大家对刑事司法公正性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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