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最高法印发行政诉讼文书样式

作者 小牧 浏览 99 发布时间 15/05/04

  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印发<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诉讼文书制作,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


  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介绍,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在行政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等方面作出许多新的规定,也增加了许多新的判决方式。为确保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抓紧研究制定了《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供各地参照使用。新样式对原有诉讼文书样式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立、改、废,对实践中不太统一的文书样式进行了规范,同时也为当事人撰写相关诉讼文书提供了必要的指导。


  新的行政诉讼文书样式严格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共132个。其中,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的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等各类文书21个;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行为的通知书、决定书和各类函件等66个;判决书和裁定书42个,调解书3个。新裁判文书样式强调以审判为中心,让案件审理和裁判更加针对争议焦点,重视通过证据交换和庭前准备程序确定当事人无争议的问题,更加符合审判权运行规律。同时,更加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并注意繁简得当,为了让审理和裁判更加透明,人民法院制作的所有的裁定书和判决书,都要求以附录方式明确裁判所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为了适应新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还新增一审行政协议类行政案件用判决书、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类一审行政案件用判决书、行政调解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行政裁定书以及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用的处理建议书等。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指出,统一行政诉讼文书样式,有利于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准确恰当地提出诉讼请求和依法提出各项申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也能够使案件审理更加规范化,让审判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和评价更加客观。统一诉讼文书样式,还有利于裁判文书标准化,让法官、律师 、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群体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地检索和利用人民法院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提升全社会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和护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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