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民事案件代理词制作指引

作者 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15/05/05

  为了发挥代理词在民事案件审理中的最大效能,使法庭更有效率的了解已方观点并予以采信,我们特制定本代理词制作指引以供团队内部参照使用。

1.总则

1.1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是对法庭归纳的焦点问题所持观点的系统化论证,以期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代理词的主要目标是说服法庭接受已方观点,最终使委托人获得有利的判决。

1.2代理词在形式上必须能够引起法庭的关注,并给阅读者以美感,从而使代理词的内容获得被阅读的机会,最终使代理词中的观点被法庭接受。

2.代理词的分类

2.1代理词可分为一审代理词和非一审代理词。

2.2一审案件代理词应当对法庭归纳的焦点问题以及与诉讼请求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系统化论证。

2.3非一审代理词是对上诉(再审)主张、抗辩主张的补充,可不必在代理词中就全案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阐述和论证(因为通常在上诉状、再审申请书中已进行了充分论述)。

3.代理词的制作要求:

3.1版面简洁清晰,给阅读者以严谨、清爽的感觉;

3.2文字精炼流畅,阅读起来琅琅上口;

3.3逻辑通顺,条理清楚;

3.4能够被判决书直接援引;

3.5能够与民事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举证意见)、质证意见、辩论意见形成一套完善的论证体系,避免逻辑不清、观点冲突;

3.6代理词在论证上应当做到严谨、有据可依。就事实问题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成文法、司法解释、有影响力的判例、学说的支持。

4.代理词的主要内容:

4.1标题;

4.2案件信息;

4.3首部;

4.4各争议焦点的标题;

4.5对相应争议焦点的观点;

4.6对争议焦点的事实论证;

4.7对争议焦点的法律论证;

4.8对全案的系统性观点;

4.9尾部;

4.10签署;

4.11页眉与页脚;

4.12页码。

5.代理词的设置与编排

5.1页面布局:

5.1.1首页应当使用律师事务所的函头纸,提交法院的纸质代理词中,如果使用了彩色LOGO或彩色图片等,相应的页面必须使用彩色打印。

5.1.2代理词应当采用A4纸,纵向布置。页边距采取普通模式,即上下均为2.54,左右均为3.18。

5.1.3首先将全文字体设置为中文宋体、西文TimesNew Roman,字号小四,行间距1.5倍,段间距为段前0.5,段后0.5。该设置为代理词的默认格式。

5.1.4代理词应当设置页码,页码采用小写数字,居中设置。

5.1.5代理词从第二页开始,可以设置页脚和页眉。页眉左边为委托人的名称,右边为法院设置的案件案号。

5.1.5在上述状态下对代理词的各模块进行排版。

5.2标题

5.2.1标题由两部分组成:案件名称+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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