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代理词制作指引
5.2.2标题分两行设置: (1)第一行:案件名称,格式为:“**(委托人名称)与**(对方当事人)**(案号)一案的”。上面增加个一个空行。第一行字体设置为宋体小四号字,段前为1,段后1。 (2)第二行:“代理词”。字体设置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加黑,段前为0.5,段后1。 5.3案件信息 5.3.1案件信息为法院就该案配置的案号,该信息单独设置一行。 5.3.2案件信息行,设置在“代理词”之下,字体设置为宋体小四加黑,居右设置。段前0.5,段后0.5。 5.4首部 5.4.1首部由两部分组成:(1)称呼;(2)首部正文。 5.4.2称号的内容为:“审判长、审判员:”(或“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视情况而定)。字体设置为黑体小四(不加黑),段前0.5,段后0.5。居左设置,不退格。 5.4.3首部的内容格式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代理律师)作为其与**(对方当事人)**(案由)一案的**阶段(代理事项)的诉讼委托代理人。现我们依据事实和法律,结合法律归纳的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5.4.4首部正文内容为默认格式。 5.5各争议焦点的标题 5.5.1争议焦点的标题格式为:“序号”+“、”+“关于**的问题”,字体设置为黑体小四(不加黑),段前0.5,段后0.5。 5.5.2“序号”采用中文数字序号,如“一”、“二”、“三”……。 5.6对相应争议焦点的观点 5.6.1格式为:“我们认为:……。” 5.6.2该部分内容排版设置为默认格式。 5.7对争议焦点的事实及法律论证; 5.7.1该部分内容分为两部分:(1)事实认定方面;(2)法律适用方面。 5.7.2事实认定方面首先概括描述就该争议焦点的总观点,然后就此观点分列事实。分列的事实,应当加注序号(格式为:1、……2、……)。每个事实应当标注该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标注该事实对应于证据清单的位置,以便法庭查找与核对。 5.7.3法律适用方面首先概括描述就该争议焦点的总括观点,然后分别按如下顺序阐明其主张所依据的法律及相应的理解: (1)法律; (2)司法解释及批复等; (3)有影响力的生效判决; (4)有影响力的相关文献。 5.7.4依据案件需要,可以就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但分析应当简明扼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