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签发指引
2.6委托书应当至少制作三套,一套随律师函寄送给收件人,一套交由经办律师存档,一套提交客户。 3.律师函的准备 3.1签发律师函前,首先应当明确签发律师函的目的。 3.2签发律师函前,应当要求客户提交相关证据并进行严格审查。在审查的基础上,充分分析客户所需处理问题的优势、劣势、风险和机会,并论证客户的目的通过签发律师函是否可以实现。 3.3制订律师函的签发策略,并经客户确认。 3.4依据客户确认的律师函签发策略起草律师函。 3.5律师函经客户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签发。 3.6严禁不经证据审查而为客户对外签发律师函,也不得未经审查将客户的文件修改为律师函后对外签发。 4.律师函的主要内容及排版 4.1用纸及整体布局 4.1.1律师函应当使用事务所指定的函头纸或律师函的专用纸张(A4)。 4.1.2页面纵向布置,左右边距均为3.18,上下边距均为2.54。 4.1.3除本指引另有规定外,律师函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离为1.5倍,字间距为默认格式,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0.5。 4.2标题 4.2.1标题的内容为:“律师函”。 4.2.2标题为华文中宋小二加黑,居中设置;标题的字间距应当为默认格式,不得在字间增加空格,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1。 4.3案号 4.3.1律师函必须按事务所的规定配置案号,并按本指引的规定将案号记载在律师函中。 4.3.2案号的格式为:“编号:+案号”。 4.3.3案号应当设置在“标题”下方,宋体小四,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0.5,同时居右设置。 4.4摘要 4.4.1摘要由两行组成: (1)第一行的内容为:关于+(律师函的主张事项)+之事宜; (2)第二行的内容为:致:+收件人。 4.4.2律师函的主张事项是对律师函内容及主张的高度概括,收件人看到“律师函主张事项”的内容,即使不看律师函的内容,也可以清晰地知道律师函的主张,也能够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4.4.3律师函摘要的第一行的内容,同时也是寄送律师函所使用邮政快递面单中“内容和品名”的内容。 4.4.4收件人为签收该律师函主体的全称。律师函寄出前应当认真核实收件人的名称、收件地址等具体信息,确保无误,以便能够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4.4.5摘要部分均设置为黑体小四,左对齐。 4.5首部 4.5.1首部的内容为:“(律师事务所名称)(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我们就(案由或事由)一事向(收件人)(以下简称“贵司”或“你方”)致函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