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律师函”签发指引

作者 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15/05/07

  4.6主要依据

  4.6.1“主要依据”的格式为:“一、主要依据”,黑体小四,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0.5。

  4.6.2律师函的依据包括律师函出具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分为两部分设置,即“(一)事实依据”、“(二)法律依据”。

  4.6.3律师函的事实依据为能影响收件人决策的证据。可以依据需要将该等证据作为律师函的附件。

  4.6.4律师函的法律依据为能影响收件人决策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案例等。

  4.6.5可以依据律师函的签发目的或客户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列明律师函的签发依据。

  4.7基本事实

  4.7.1“基本事实”的格式为:“二、基本事实”,黑体小四,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0.5。

  4.7.2“基本事实”部分主要陈述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收件人存在的违约事实和侵权事实,以及给客户造成的损失等。

  4.7.3“基本事实”中列明的内容要能够影响收件人的判断和决策。

  4.7.4“基本事实”部分的编排参照《民事诉状排版指引(内部使用)》的“事实和理由”部分的规定。

  4.8法律责任

  4.8.1“法律责任”的格式为:“三、法律责任”,黑体小四,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0.5。

  4.8.2“法律责任”部分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

  (1)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论证收件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或侵权等;

  (3)论证收件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8.3“法律责任”主要责任的表述,应当能够让收件人清楚自己行为的性质,以及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收件人应当为其行为承担的成本和付出的代价。

  4.9本律师意见

  4.9.1“本律师意见”的格式为:“四、本律师意见”,黑体小四,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0.5。

  4.9.2在“本律师意见”中,主要明确本律师的核心主张,确认履行义务期限和内容,或者通知、告知的内容,以及不按要求履行义务委托人将采取的下一步行动和措施。

  4.9.3“本律师意见”部分应当能够推动律师函的签发目的得以实现。

  4.10结尾

  4.10.1结尾的主要内容为:“为了避免诉讼之繁琐,给贵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望贵司(或你方)能够重视本函所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责任,争取尽快通过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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