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二手房买卖中130个疑难法律问题及裁判规则全记录

作者 小牧 来源 无讼阅读 浏览 561 发布时间 15/06/01

  17.按揭未办理责任认定


  二手按揭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79】按揭购买二手房,在合同已明确约定按揭未获批准情况下由买方采取补救方案即现金全部付款的情况下,买方未积极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80】既约定系按揭购买二手房,又约定“过户时,买方向卖方余下房款,卖方同时交房给买方”,易生现金购房与按揭购房无谓之争。故在按揭购买二手房情形,对交房付款条件的约定,为避免纷争,双方可就“余下房款”做详细约定。


  【81】按揭手续办理可能有周期,且有可能超出卖房人心里预期,又因涉及案外人多,尤其在无法判别买受人是否怠于履行的情况下,极易出现一方毁约的现象。故签约之前,应充分咨询、了解相关按揭事宜,对办理按揭手续的合理期限及可能出现的办理迟延有预期、有应对。


  【82】因受调控政策影响导致按揭受阻,依然需要区分政策影响程度,以及义务一方拒绝履行理由是否合理,从而判定违约责任承担。


  【83】争议条款:“乙方办理贷款,甲方给予配合,是先贷款后更名,还是先更名后贷款视有利于速度快为原则。”实践中,往往为了按揭成功需卖方出具一系列手续,比如首付款证明,在未付款或首付未实际达到银行要求的比例情况下,出卖方出具虚假证明,则存在明显的风险,不出具证明又使合同履行出现障碍,有违约定的“有利于速度快”原则和贷款先到位约定。故签约时,双方对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应予明确,不做含混模糊约定。


  18.转按揭二手房屋纠纷


  需办转按揭的二手房买卖,在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行使法定或约定解除权。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违约未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条款仍应适用。对违约金当事人可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请求法院予以调整。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84】购买二手按揭房屋,卖方是否符合赎楼、注销抵押登记的条件,将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如不能办转按揭或注销抵押登记,则卖方可能构成违约;由买方以卖方名义继续还款,在买方违约情况下,卖方依然需对银行承担还款的合同责任,卖方只享有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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