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承办农村集体产权公司制改革业务操作指引
(二)拟定《集体股股权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经村(社区) “两委”会、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委托指定社团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三)张榜公示上述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形成草案; (四)对《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实行实名制表决,所有成员每人一票。将表决结果和《集体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公告,注明生效时间,并上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备案; (五)公布全体成员分配资产的数额,由所有成员进行对照核实,进行修订,形成草案; (六)办理金融债权保全证明等相关手续; (七)成立公共事务管理协会,制定《公共事务管理协会章程》、《公共事务管理协会选举办法》、《公共事务管理协会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召开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作出会议相关决议; (八)成立持股理事会机构,将理事会组成候选人名单公示后,无重大异议视为当选。拟定理事会章程,进行公示。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阶段需要进行的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条 在进行本阶段工作的过程中,律师需要协助委托人拟订相应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人员资格界定方案》; (二)《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草案、表决票; (三)关于《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人员资格界定方案》、《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的“两委”会议、村(居)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决议; (四)《集体资产处置方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五)关于分配明细的公示; (六)公共事务管理协会相关材料: 1.关于筹备成立协会的申请书、相关部门批复;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备案表、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办公场所证明等; 3.公共事务管理协会章程、协会会员名册、验资报告书等; 4.关于成立协会的申请书、相关部门批复;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办事机构、印章、会费标准备案表,会费标准表决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等; 6.公共事务管理协会理事会成员选举办法、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 7.公共事务管理协会成立大会会议记录、会议决议; 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9.协会关于《集体股股权管理办法》的会议记录、决议; 10.《集体股股权管理办法(草案)》公示。 (七)工会及持股理事会相关文件: 1.关于成立工会委员会的报告、相关部门的批复; 2.工会干部呈报登记表、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办公、活动场所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