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金融商事审判10大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案例详解(上海高院)

作者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 审判研究 浏览 发布时间 15/08/08


  阅读提示:10个金融商事审判案例之中,涉银行案例6个,涉及银行信贷业务、储蓄存款业务、信用卡消费、结算业务领域的多个重大问题;涉保险案例2个,分别涉及“医保标准条款”损失的赔偿问题和车险中对肇事逃离的事实认定问题;涉融资租赁案例1个;涉违法经营贵金属理财案例1个。


  以下内容包括两大部分,一是10个案例目录及规则摘要,二是10个案例的详细解读。


  10个案例目录及规则摘要


  01 . 金融机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以其存在欺诈为前提

  ——沈某诉甲银行、乙保险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02 . 金融交易主体不能以内部文件为由对抗合同约定

  ——甲银行诉乙进出口公司、丙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03 . 对存疑的信用卡交易暂不还款不能轻易认定为失信行为

  ——陈某诉甲银行信用卡纠纷案


  04 . 一般抵押登记记载的“债权数额”并非担保的最高限额

  ——郑某与甲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05 . 银行因清算系统延时超额扣划信用卡款项行为构成侵权

  ——张某诉甲银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纠纷案


  06 . 特约商户在银联卡交易中负有提供原始交易凭证的义务

  ——乙公司诉甲银行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案


  07 . 违法进行代客贵金属理财应承担法律责任

  ——韩某诉甲贵金属经营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08 . 无法返还原物的消耗品不能作为融资租赁交易之标的物

  ——甲租赁公司诉乙餐饮管理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09 .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超出“医保标准条款”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甲诉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10 . 车险中对逃离事故现场的认定应综合全案证据作出

  ——甲诉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10个案例详解


  01 .金融机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以其存在欺诈为前提

  ——沈某诉甲银行、乙保险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金融消费者以金融机构存在欺诈为由,起诉要求金融机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法院应结合金融机构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实陈述等情节,对金融机构是否存在欺诈情形进行综合评判。欺诈是一种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如果金融机构不存在此种主观故意,则不应认定为构成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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