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田文昌:刑事辩护的五大致胜法宝——上篇

作者 田文昌 浏览 813 发布时间 15/11/04

  我经常会在法庭辩论的时候,和搭档两人,一个人拿着表格,另一个人根据这个表格来讲,很直观,很感性,比单纯的表述说得更明白。


  7.帮助法官看卷


  我们做的表和图可以提供给合议庭,帮助法官看卷。我有时候把阅卷时制作的图表交给法官作参考,他们说,“没想到你们这么认真,还没看过你这么办案子的。”


  有时候复杂的案件,我们做的表非常厚,要下大功夫才能做得好。我们想一想,哪个法官可以像我们这么细致的看卷?法官也承认,他们案件的压力很大,连夜工作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我们把卷看完后做了摘录和表格或者画图交给他,作为辩护意见的附件给他参考。他们非常高兴,看了这个材料以后可以去查找、去核对。为什么说摘卷时一定要忠于原文?因为加上自己的观点,人家看了就没有可信度。如果完全是原文,再引上页码,他一看重点,一找就找到了。帮助法官看卷不是瞧不起法官,而正是尊重法官,是律师认真履职的一种表现。


  我多年前在加拿大考察,和加拿大大法官有一次对话,感触很深。当时,三个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接待我们,我问他们一个问题,“在中国,法院都是分业务庭的,因为法官的专长不同,可是你们九个大法官同时出庭,平等表决。你们也不会是全才,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法官说:“你这个问题提的很好,也很对。我是搞刑事的,他是搞民事的,他是搞知识产权的,我们专业都不同,但是有一点,我们依靠律师。在重大案件里,那个案件的律师都是这个领域的专家,我们的能力和责任就是认真倾听、分析、判断律师提出来的证据和理由。”


  在法治发达国家,律师是法官的朋友和助手,法官的层次很高,虽然不一定是某一方面的专家,但他是法学大家,有能力通过倾听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来判断你的理由和证据,所以法官是离不开律师的。在同样的案子里面,如果双方律师强弱不一样,有时候弱势一方的当事人是有可能要吃亏的。所以律师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有的法官和律师对立起来,这是不正常的现象。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进一步地说明,我们应当真正起到法官朋友和助手的作用,真正尽力把案卷里的问题、证据、观点、矛盾、冲突研究透、列出来,再加上我们的意见交给法官,会很有说服力的,是利用证据去说服法官。


  三、形成辩护思路


  (一)对案件事实的分析


  要形成辩护思路,首先要对案件事实进行充分分析,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都不可以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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