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陷阱
作者 Admin
来源 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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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6/01/18
2、有必要约定该房屋受损或灭失的风险承担情况。 范例: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日起转移给买方,在此之前房屋灭失损毁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3、在交接房屋时候清点房屋的钥匙、门卡、各种缴费凭证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物品是否齐全。 4、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法律后果。 范例: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过户并交付房屋,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并返还已付房款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最后提醒一下卖方,在房屋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之前,最好不要轻易将房屋交付买方。 法律风险提示:如果卖方提前交房,一旦出现买方无法过户等情形,双方很可能会产生纠纷。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打算提前交房的卖方,最好权衡一下利弊再做决定。 九、合同尾部签章应当注意的事项 1、买卖双方签章和按手印要确保清晰,禁止代签代按。 2、买卖双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要详细填写完整。 3、准确填写合同签订时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不知道大家通过本文的学习,是否有所感悟和收获呢?由于篇幅有限,笔者只能精心挑选一些比较典型的问题来讲解,还有很多环节并未提及。也许有的人会问:“你把合同分解的那么详细,而且那么多注意事项都要写进合同里,恐怕真正签合同时候人家都不一定给你机会去详细填写”对此,笔者深表赞同……其实写作本文的初衷,并不是诱导大家机械的去照搬照抄合同范例,而是希望大家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学习,能够在学会签合同的同时增强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文章虽然长了一些,但确是笔者的用心之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留言评论来参与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