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律师承办农村集体产权公司制改革业务操作指引

作者 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17/05/24

5.其他经改制村(社区)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不列入本次集体资产分配范围的人员。

上述原则和标准,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十六条  股权结构设置和股权计算方法,是指在集体资产分配的过程中,参与分配的人员可以享有的股权种类和各股权的具体数额。在拟定股权结构设置和股权计算方法的过程中,律师应当全面考虑公平和普惠制的原则,既要体现对集体资产形成的贡献大小、全体可参与分配的人员的普遍利益,也要考虑到如何促进改制后的企业的更好发展。

第二十七条  在实践中,股权结构设置和股权计算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人均股权

是指全体参与集体资产分配的人员,人均享有的股权。

其计算方法是:从可分配的集体资产中提取相应的比例作为人均股权,按照分配范围确定的人口数额进行平均分配。

分配给个人的人均股权归个人所有。

(二)工龄股权

是指以参与集体资产分配的人员的年龄,作为确定对集体资产贡献大小的依据,量化计算个人的工龄股权。

其计算方法是:通过设定有效工龄期限、最高工龄年限、工龄计算起始标准、工龄扣除标准等要素,分别计算每位参与集体资产分配的人员的工龄年数,从可分配的集体资产中提取相应的比例作为工龄股权,按照参加分配人员的有效工龄年数进行分配。即:单位有效工龄股权额=工龄股权总额÷参与分配人员有效工龄总年数。

分配给个人的工龄股权归个人所有。

(三)集体股权

是指从可分配的集体资产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集体股权,用于社会保障、社区公益事业和改制后企业的发展等。

集体股权归参加集体资产分配人员集体所有。

(四)激励股权

是指从可分配的集体资产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激励股权,分配给当选为改制后企业董事、监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股权归改制后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有。

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情况,对股权的种类进行相应的增减,对股权结构进行合理化安排。

第四节  人员界定、资产处置阶段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所称“人员界定、资产处置”,是指对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资产、参与资产分配的人员进行界定,对可分配的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分配的过程。

第二十九条  在本阶段,律师需要协助委托人进行相应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拟定《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人员资格界定方案》、《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等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经村(社区)“两委”会、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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