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涉嫌刑事犯罪时用人单位有哪些权利义务
有些用人单位一定遇到过这样的场景:员工在公司上班时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或者员工突然几天不来公司上班,后来与家属联系才得知员工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对此,很多公司的hr一头雾水,不知道接下来公司该怎么做。员工涉嫌刑事犯罪时还会回公司上班吗?什么情况下可能回公司上班?司法机关会通知公司或公司可以向司法机关了解有关员工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吗?员工不来公司上班这段时间公司需要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吗?员工长时间不在工作岗位时公司可以重新招聘替代员工吗?公司什么情况下什么时间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来了解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各地相关规定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以期对遇到此类情况的用人单位有所帮助。 一、刑事强制措施 1.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般刑事案件需要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可能会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依法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从而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涉嫌刑事犯罪时可能被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刑事强制措施的通知 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规定,劳动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是否要通知用人单位,视情况而定: (1)劳动者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后24小时以内,办案机关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是不包括劳动者所在单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3)如果劳动者因为涉嫌职务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在单位作为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用人单位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参与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程序,可以了解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和有关案件进展情况。 (4)如果劳动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规定,办案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应当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五日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办案机关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在解除刑事强制措施后五日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再另行告知。办案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应当在作出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决定后十日以内,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十日以内,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人民法院作出有罪、无罪或者终止审理判决、裁定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五日以内,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