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下列情形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39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163条)【15】
(一)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40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法第164条)【15】
(一)个人行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行贿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1
诽谤罪(利用信息网络)
(刑法第246条第1款)【10】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2
走私武器、弹药罪
(刑法第151条第1款)【8】
(一)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2支以上不满5支的;
2.走私气枪铅弹500发以上不满2500发,或者其他子弹10发以上不满50发的;
3.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犯罪等情形的;
4.走私各种口径在60毫米以下常规炮弹、手榴弹或者枪榴弹等分别或者合计不满5枚的。
(二)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