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山东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作者 Admin 来源 法度 浏览 1950 发布时间 18/12/17
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附:相关文件依据
 
地方文件:
【1】山东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鲁高法〔2017〕110号)
【2】山东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二)(鲁高法〔2017〕111号)
【3】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鲁高法〔2017〕36号)
【4】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2)
【5】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确定敲诈勒索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6】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国家文件:
【7】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
【8】两高《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
【9】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
【10】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11】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
【12】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
【13】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7号)
【14】最高法《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
【15】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4月18日施行)
【16】最高法《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1号)
【17】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3号)
【18】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
【19】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20】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
【21】两高《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4月17日)

【22】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23】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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