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的。
(二)纠集他人3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12
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之一)【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
(1)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
(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
(3)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4)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违反规定载客,实际载员达到10人以上的;
(5)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且行驶速度超过90公里/每小时的;
(6)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且行驶速度超过60公里/每小时的;
(7)通过铁路道口或者设有窄路、窄桥、急弯路、掉头、转弯、下陡坡、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弯路、注意路面结冰等标志的道路,或者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能见度在50米以内的不利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且行驶速度达到30公里/每小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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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刑法第347条)【1】【14】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克或者其他极少量毒品的,量刑起点为3个月到9个月;
▪ 超过极少量标准的,量刑起点为9个月到1年;
(二)贩卖少量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的;
2.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3.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4.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5.国家工作人员走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