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没用?最高法判例告诉你,它有多重要!
作者 卓烁科技微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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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11/07
本案中卢光耀提供的快递单及其载明事项达到了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的要求,足以认定该《律师催款函》“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可以证明其在保证期间内曾向林水源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林水源应当向卢光耀承担案涉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林水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林水源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张进先 代理审判员 李 春 代理审判员 王 渊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书 记 员 蒋保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