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的新闻事件
2011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的新闻事件 中国律师网 2012-01-11 11:23:34 【编者按】:2011年,是中国律师行业不平凡的一年。我国律师业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时期,每年都会发生一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事件,都在见证着中国律师业过去的辛苦、今日的辉煌和未来的希望。为此,《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以热点事件为经纬,对整个律师行业进行盘点,共同评选出2011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的新闻事件,以期把握我国法治进程脉络,洞悉律师行业走势(按新闻事件发生时间排序)。 1、上海首创律师业年金保险制度 1月26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签订“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合作协议”,这将进一步提升上海律师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律师行业从业人员退休后养老金水平较低的现状,在全国尚属首创。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的主体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律师行业年金增值收益方案,主要内容为人寿保险对由上海市律协提供的缴费金额进行增值运作(首笔缴费金额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第二部分是个人会员补充养老保险方案,上海市律协的个人会员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愿意参加的,交费每年不少于500元,上海市律协每年给予补贴500元,律师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采取多种方式领取养老金;第三部分是律师事务所人才激励保险方案,律师事务所为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加入本方案,享受保险协议约定的相关保险条件。 2、全国213个无律师县增派专业律师 2月9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司长孙剑英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说,2011年至少有213名专业律师和150名大学生将被选为志愿者派遣到213个无律师县去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司法部和相关部门也将投资1200万元来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10年底,共有130名律师和300名大学生已经被选为法律志愿者参加了该项目。 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施行前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主动提出任职回避申请;相关人民法院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有关程序为其办理职务变动或者岗位调整的手续,这对确保司法廉洁、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