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2011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的新闻事件

作者 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12/02/20

4、十名律师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4月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揭晓,决定授予赵大华、李成华、温可人、刘银栋、褚军花、肖胜方、王小骏、白宝如、覃柳芳、李铁10名律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予以表彰。

5、我国儿童保护志愿律师网络建成

5月1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佟丽华在致诚公益12年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座谈会上透露,全球最大的儿童保护志愿律师网络已经建成。在该法律援助中心的支持和推动下,加入“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络”的律师已经超过8900人,成为全球最大的儿童保护志愿律师网络。

6、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表彰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

5月29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揭晓,决定授予韩永安、邱宁江、郭年勇、田玲、汪军、杨彦萍、闫晓佳、赵媛媛、杜培荣、李强10名律师为“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

7、国内首家民办非企业法人专业调解机构和首家律师行业内部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6月17日,青岛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简称青岛律师调解中心)和青岛市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揭牌成立。青岛律师调解中心由青岛市律师协会出资设立,其前身是国内首家律师调解服务机构--“青岛市涉外纠纷律师调解服务中心”,该中心经过4年的试点,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探索律师参与“大调解”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并于6月13日,在青岛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成立,主要以调解商事案件为工作重点,标志着大陆首家由律师协会筹备设立的律师提供专业法律调解服务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机构出现。青岛市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继2011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首家在全国律师行业内部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解决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之间的矛盾将发挥重要作用。其职能包括:及时通过说服、疏导等调解方式,解决青岛市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之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青岛市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8、律师获全国政法系统大会表彰

6月25日,在人民大会堂,对来自全国政法系统的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进行了表彰。其中,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党总支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廖泽方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内蒙古爱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巴布、辽宁全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官棠、浙江大公(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旺荣、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彦萍(女)、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勇和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爱华(女)、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学法7名同志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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