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超过一万,交强险赔不赔?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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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2/04/23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认为,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致死致残的比例相对较低,故死亡伤残赔偿金并非是必须赔偿的款项,而医疗费却是所有受害人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对于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以可以保障多数受害人的救治为标准,因此,为更好地治疗受害人,从保障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出发,也不应对强制险予以分项,或者至少是提高医疗费的限额。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奚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