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王龙祥

作者 小牧 来源 本站 浏览 发布时间 20/05/07

王龙祥    (实习律师)

联系电话:13639411766

 

     
      王龙祥,男,法学本科学历,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金乡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019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随后入职山东九一律师事务所。历经济宁仲裁委员会从事仲裁工作十年,在经济合同审查、民商事纠纷审理、医疗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工作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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